酒駕致命! 九年間共造成9萬多人傷亡

文◎許紹猷

0
1161

「喝得醉醉,撞得碎碎」、「逃過酒測,死神難測」、「酒駕一時,後悔一世」……。儘管酒後駕車的宣導詞不勝枚舉、富有創意,看似能達到「吸睛」效果,但是酒駕事件還是層出不窮,顯示出這些宣導詞效果有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從二○○九至二○一七年平均每年發生5萬8,675件酒駕事件,最高峰是二○一四年的6萬7,772件;再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顯示,這九年間共造成了2,376人死亡、9萬2,354人受傷(A1類+A2類);最高峰是二○一一年的439人死亡、1萬4,281人受傷,酒駕儼然是都市叢林裏的毒蛇猛獸,吞噬掉許多寶貴的生命。

酒在醫學上來說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的一種,會阻斷神經元的傳導,使人失去自制能力,如對痛覺或觸覺等感受較為遲鈍,情緒認知方面的管理能力較差或喪失。很多人會認為,飲酒過量頂多只是傷己,但酒後開車卻是讓他人身體、生命置身於風險之中。

從罰則來看,酒駕防堵頗有成效的日本,若經由道路取締發現酒測值在0.25mg/L以上,吊銷駕照兩年內不准重考,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約26萬元新台幣的罰金。臺灣則是酒測值在0.25mg/L以上,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另有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與日本相較之下刑度輕重並不會落差太大,且祭出重罰確實有防堵效果。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資料顯示,二○一八年酒駕違規比率及再犯率相較二○一七年,已從11.35%及18.76%,分別下降為3.82%及6.78%。

儘管酒駕及再犯率下降,但仍無法完全根除這顆不定時炸彈。呼籲民眾除「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外,亦須隨時注意自身安全,更應趁早做好保險規劃,防患於未然,為自己及所愛的人多增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