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維華:IFRS 17及ICS 2.0是臺灣壽險業最大的挑戰

文◎許仲博 攝影◎黃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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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臺灣壽險業來說,目前面臨最大的挑戰,應是主管機關為了強化監理作為,預計在2026年1月1日同時實施IFRS 17及ICS 2.0這兩個新制度。今年距離2026年僅剩3年時間,如何讓各財務指標能夠合於標準,是各家壽險業亟待解決的主要課題。

  談及蔓延3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宏泰人壽總經理湯維華認為就現階段來說,對壽險業的影響已經不如以往劇烈,近期是因為防疫保單之亂對產險業產生較大衝擊。而在壽險端,新冠肺炎的出現是否會對整體死亡率造成影響,甚至會對民眾的長期健康產生改變,進而影響失能與癌症等症狀的發生率,仍需要一段時日的觀察才能斷定。

後疫情時代下,數位科技是發展重點

  對此湯維華表示,機會與挑戰無論何時都是並存的,新冠肺炎確實產生了一些變數,猶記得疫情剛開始發生之時,蔓延速度快到令人措手不及,保險業頭一次遭遇這類型的疾病肆虐,所有的因應措施只能配合政府政策、亦步亦趨。

  疫情初期在防疫政策下進行不同級別的警戒與封鎖管控,對於陌生未知的疾病懷抱恐懼的情況下,採取嚴格封鎖、全面配戴口罩、與人減少接觸為必要之道,而保戶為了自身健康,也不太願意實體碰面,偏偏業務員銷售保單必須仰賴人際互動,如果疫情發展像當年的SARS最長半年也就罷了,沒想到疫情肆虐期間不斷拉長,對於保險業務推展影響極大、傷害甚鉅,最直接的影響莫過於造成業務員收入不穩定,資深業務員或許還有續期佣金收入,資淺年輕的保險業務員則可能面臨客戶流失、收入斷炊,甚至是業績歸零、離開業界的危機。

  此時積極的業務員會透過社群媒體、網際網路等管道想辦法接觸客戶,不僅是業務員改變,主管機關同時也在改變,過往主管機關對於保單的成交,非常重視「親晤親簽」,業務員一定要與保戶實際會面,親眼看到保戶簽名才合乎法規。但疫情期間,主管機關逐步調整規定,接受借助網路科技進行遠端視訊投保,當下保險公司必須在短期之內投資遠端投保的相關科技,以不同以往的方式進行承保作業,然而快速因應為企業生存之道,因此宏泰人壽很快就完成調整,進而協助無法親自拜訪客戶的保險業務員,在法規允許的範圍之下,透過遠端視訊的技術及方式也可以完成保單交易。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疫情加速了保險金融科技的發展與應用。

  在後疫情時代,湯維華認為保險公司的發展將更聚焦在金融科技的發展;以業務員來說,過去或許很重視與保戶線下會面,現在也可以透過遠端視訊的方式成交,效率方面顯著提升。同時,在保險業經營愈來愈年輕化的趨勢下,年輕族群對於網路科技的應用接受度更高,更可拓展新客源。

  以往承保程序上是業務員見到保戶、簽完名、核對文件後,不斷地紙本往來,疫情期間已習慣利用數位科技,朝著自動化及無紙化方向發展,反而加速了承保速度,未來一旦法規開放、科技日新月益進步,未來發展必定值得可期。

新的會計制度準則接軌仍是最大挑戰

  對於臺灣壽險業來說,目前面臨最大的挑戰,應是主管機關為了強化監理作為,預計在2026年1月1日同時實施IFRS 17及ICS 2.0這2個新制度。今年距離2026年僅剩3年時間,如何讓各財務指標能夠合於標準,是各家壽險業亟待解決的主要課題。

  IFRS 17在財報的計算上相對複雜,之所以能夠在歐洲實施,是因為其電腦的即時運算能力能夠符合制度的需求,以宏泰人壽來說,除了原先保單處理的行政系統及會計系統,還需加上升級的精算軟體(PROPHET Enhancement)以及SAP、SAS等系統,而當數據量大幅增加後,也需要擴建資料倉儲(Data Warehouse),才能達到IFRS 17的需求。

  除了系統的建置及升級外,保險公司的另一項隱憂是責任準備金是否有缺口,以新的會計制度來說,保單若是盈餘可以分年認列收益,但若是虧損則要一次認列,馬上將準備金補足。在這樣的情況下,未來保險商品的銷售策略就必須要格外謹慎。

  隨著臺灣社會高齡化,主管機關政策期望加強保障型保險商品的銷售力道,讓保險保障能夠關照高齡族群的健康、醫療等等需求。為了鼓勵政策配合,主管機關亦表示保障型保險商品未來獲利可與IFRS 17及ICS 2.0實施後所面臨的資金不足或準備金不足問題予以抵銷,因此保障型保險商品的開發設計、業務推展與銷售,就是宏泰人壽應該把握的機會。

  談及未來商品策略,湯維華認為有3大趨勢:

1. 去保證化。減低保證成分,同時提升商品預期報酬以保持商品魅力。
2. 推動販售投資型商品。此類商品市場風險相對較低,亦能提供穩定手續費收入(fee income)。
3. 增加純保障型商品。保障型商品主要利源為穩定的死差益,且能透過交叉銷售的方式附加純保障附約。

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4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