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一九九三年時就已經成為高齡化社會,二○一八年已正式成為高齡社會,預計到了二○六○年左右,每10個人就有4個人年齡在65歲以上,而且其中1個人的年齡在85歲以上。

人老之後,身體機能難以避免的下滑,各種器官愈發的退化,甚至是因此妨礙日常生活,需要長期照護,而這樣的需求隨著平均年齡的提升,以及各種疾病的年齡層下降,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失能長照的沉重負擔

根據衛福部二○一六年長期照顧保險規劃報告的估算,二○一八年需要長照的人口占總人數比例約為3.6%,而到了二○六○年將成長到10.5%,成長足有3倍。在這些失能者中,93%的失能者有親人照顧,但是為了照顧失能者而影響到工作的大約有230萬人,為了照顧而離職的約有13萬3,000人,嚴重影響工作的達到17萬8,000人。

除了影響到工作以外,經濟負擔也是一大問題。以一個月4~8萬元計算,每年就要花48~96萬元,若病況傷情需要一些醫療器材更是雪上加霜,根據衛福部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大約40%民眾感到吃力,更有33%感到無法承受,以至於許多悲哀的社會事件因此而產生。

照顧家人是我們心甘情願的甜蜜負擔,但是當負擔太過沉重時,我們又該如何承擔?李玉春說,可以借助社會的集體力量,自助、互助、他助。現行的社會保障大致分3個層次:社會長照保險、商業長照保險,以及個人與家庭的預先準備。

臺灣的長照政策與挑戰

臺灣對於長照的相關政策規劃已經至少有二十年的時間。一九九八年已經有「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二○○○年的「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先導計畫」,二○○二年「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

而從二○○八年起,「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正式實施,目標涵蓋51萬名需要長照的老人,這項計畫在二○一四年踏入第二階段,並在二○一七年立法通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增加提供服務內容、擴大服務對象並且調降適用年齡,讓可以接受服務的民眾數量達到73萬8,000人,預計在二○一八年進入第三階段。

然而這些政策的挑戰與壓力也不少,首先人口老化太快,需求急遽增加,然而專業照顧者的訓練卻跟不上,尤其「長照2.0」所需要的人力本就更多,造成即使有錢也買不到好服務,而且各單位支付制度未能有效統合,造成價格與支付方式的不統一,留任率也隨之降低。

此外,「長照2.0」的經費預算來源為遺贈稅、菸稅與公務預算,總合約每年330億元,然而政府同時也計畫降低吸菸率,遺贈稅也經歷修法,因此穩定性和長期性不足,若要繼續以稅收為財源,將來還需要另外再找尋新的財源,比如營業稅。因此若要將這些政策長期持續下去,需要將財政來源由稅收制改為保險制,或者說是稅收與社會保險並行的機制。

當家人在面前倒下時,許多民眾便慌了手腳,除了撥打119找救護車以外,就只能將一切交給醫院。誠然,在病痛面前,我們應該信任醫護人員的專業,並且聽從醫囑,但是在出院之後的照顧,長照2.0開通了「1966長照福利專線」,由政府的專業人員評估與安排最合適的方案。

李玉春
● 現任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
● 曾任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曾任衛生署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小組總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