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醫療保障,重大疾病險相信是許多業務員與民眾都會想到的險種,但是根據壽險公會最新統計,截至2019年,臺灣個人健康險被保人歸戶後總數為1,670萬1,130人,而重大疾病險被保人歸戶後總計僅有558萬8,003人,比例約為3分之1,顯見民眾在認知與實際投保規劃之間,仍有相當的落差。
新光人壽商品開發部協理陳欣怡表示,重大疾病險屬於一次性給付,透過立即得到一大筆理賠金,可以幫助客戶在罹患重大疾病時擁有治療的選擇權,並且彌補治療期間的收入損失,在這個重大疾病愈發盛行的環境下,顯得愈發重要。
10大死因中,重大疾病至少占一半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2年死因統計結果分析,惡性腫瘤(癌症)已連續41年霸占10大死因首位,且10大死因中至少半數(包括癌症、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高血壓性疾病、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等)與重大疾病有關,顯見重大疾病已對臺灣民眾的健康、生活乃至於經濟層面,造成不小的衝擊。
然而在現行全民健保制度下,許多治療項目僅支應部分費用,較新型態的手術或是藥物往往尚未納入健保給付,更遑論包含薪資損失、日常固定開銷、後續照顧、照護輔具及居家環境改善等相關支出,都不屬於健保給付的範疇,便需要商業保險作為民眾的經濟後盾。
在其中,重大疾病險除了能讓客戶在罹患重大疾病之後,獲得一次性保險金給付,用於治療效果更好的自費治療項目,還能夠藉此得到家庭經濟的適時保障。陳欣怡認為,透過重大疾病險的推廣,能夠喚醒民眾「晴天存糧」的意識,進而透過保障規劃,提高疾病與經濟風險的承受能力。
一次性大額給付,提供立即的經濟保障
商業保險中的醫療保險有相當多種類,不可能用一種商品涵蓋所有規劃,需要多種商品的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在這些險種中,重大疾病險的重要性便在於「立即得到給付」的特點。
陳欣怡以新光人壽的「珍愛幸福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定期保險」為例,該商品針對部分重大疾病達輕度時,立即提供投保金額的10%,讓保戶能把握治療時機,且另涵蓋22項特定傷病,充實保戶的保障範圍,假使保險期間屆滿或是保戶不幸身故,亦提供滿期金或壽險保障。
相較於其他醫療險種如手術醫療險、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醫療險等,都需要先自行支付費用再以收據申報理賠,重大疾病險一經診斷證實便可立即以診斷書申請理賠,讓客戶第一時間獲得充裕的經濟後盾,面對醫療選擇時也更有底氣。
不只是醫療費用,當被保險人因治療無法工作的請假甚至失業期間,這筆理賠金便可作為日常支出來源,不必心急著「快點治療、快點重歸崗位」,心情上的餘裕反而更有利於重大疾病的恢復。
反之,如果民眾的醫療保障規劃中缺少重大疾病險,可能會因為預算有限而放棄更積極的自費療程(如伽瑪刀、光子刀等尖端放射治療,以及標靶藥物治療等),進而影響其成功治癒的機率。更有甚者,若是患者不幸因罹患重大疾病而身故,又無保險給付,治療期間與身故後事等經濟支出,將對民眾的家庭經濟帶來相當沉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