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專欄部落格 瓊瑤的各類遺產計稅方式 & 繼承問題探討 通過 胡碩勻|保險稅務 - 2025 年 2 月 1 日 0 3253 在臉書上分享 鳴叫的Twitter 知名作家瓊瑤(本名陳喆)於2024年12月4日辭世,留下《還珠格格》、《煙雨濛濛》、《一廉幽夢》等膾炙人口的作品,一生創作豐富,出版小說和改編影視作品無數。據媒體報導,推估瓊瑤一生累積了數十億元新臺幣的版權收入,並擁有3家影視公司,另外在她第2任丈夫皇冠文化創辦人平鑫濤2019年病逝後,瓊瑤分得價值約25億新臺幣的豪宅,以及皇冠文化旗下的皇冠影業,估計瓊瑤將留下超過百億遺產。 由於瓊瑤歷經2段婚姻,與前夫育有1名親生兒子,並與第2任丈夫平鑫濤結婚後,另有3名繼子女。並據聞其與繼子女們關係緊張,所以其鉅額遺產如何分配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例如外界好奇第2任丈夫平鑫濤的3位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瓊瑤的各種遺產該如何課稅? 各類遺產如何課稅? *不動產: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個人的圖書、古董字畫等:個人的動產原則上皆應併入遺產課稅,例如:黃金、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翡翠瑪瑙、古幣、收藏卡等。而其估價的方法,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動產中珍寶、古物、美術品、圖書及其他不易確定其市價之物品,得由專家估定之。 不過若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的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國稅局聲明屬於被繼承人並經登記,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可以不計入遺產課稅。但是繼承人將這些圖書、物品轉讓的時候,仍然要自動申報補繳遺產稅。 *著作權:被繼承人自己創作的著作權、發明的專利權和藝術品,可以不計入遺產課稅。著作人死亡日前的版稅在生前尚未給付者,屬於死亡人遺留之權利,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如果著作人死亡日後所產生之版稅,則屬於繼承人的權利金所得,應課徵繼承人的綜合所得稅。 *商標:此項屬於智慧財產權,應參照《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無形資產的估價應就個案參考其買賣的利益及剩餘年數核估其價值。 *公司股權:據媒體報導,瓊瑤的版權許多皆已在其擁有的影視公司名下。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公司的資產淨值計算;如屬平日有帳務紀錄並辦理年度結算申報的獨資、合夥商號的投資也是以資產淨值計算;如果屬小規模營利事業,則以登記資本額估算。 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第1順位的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或是孫子女。至於繼子女是否具有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相同的繼承權,則需視其與被繼承人之間的法律關係。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4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