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保單曾經在臺灣大行其道,但是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分紅保單的優勢逐漸下滑,讓保險公司開始考慮停售該類商品。而2008年的金融海嘯造成劇烈市場波動,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自此分紅保單在臺灣接連停售,一直到近幾年才又逐漸回到市場。

對於一些資歷較淺的業務員,分紅保單可能是相對較為陌生的商品;而對於較為資深的業務員來說,因為市場環境的變化,使得客戶需求與可選商品類型也在增加,到底應該如何銷售與規劃,才能夠與客戶達成雙贏?

 

因環境而退場,也因環境而重歸

銘傳大學資訊應用與金融保險學系副教授盧榮和表示,分紅保單的制度其實相當簡單,以口語來說,就是「該商品所繳保費若有可分配盈餘,就會按照保單條款規定,將一定比例的盈餘以紅利的方式分配給保戶」,這使得壽險成為結合保障與潛在資產增值的保險商品。

而與投資型及儲蓄型等商品相比,分紅保單的相關規定也更加單純易懂,甚至不需要另外考取證照就能夠銷售,盧榮和認為這會是該類商品銷售的最大優勢。再加上,金管會明文要求分紅保單至少要將70%的可分配盈餘分配給保戶,使得商品獲益更有保障,也更加透明,是分紅保單的又一個重要優勢。

但是這麼好的商品,當年為什麼會相繼停售?盧榮和整理了4個主要的原因:

首先是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倒掛。在分紅保單最為興盛的2000年前後,臺灣保險業的保單預定利率普遍偏高,大約有6∼8%左右,但是隨著全球經濟進入低利率時代,市場利率不斷走低,保險公司的負債成本居高不下,資產投資收益卻難以跟上。為了避免利差損持續擴大,便使得保險公司逐步縮減或停售了那些預定利率較高的分紅保單。

接著是金融海嘯與投資環境的惡化。2008年的雷曼兄弟金融海嘯之後,全球金融投資市場的波動劇烈,保險公司的投資績效大受影響,分紅能力也因此受損。這樣一來,保戶明明為了拿到分紅而多付了保費,卻拿不到理想的分紅額度,分紅保單的吸引力便隨之大減,為了避免爭議與維持公司財務穩健,停售成為了保險公司的策略之一。

第3個原因是法規與會計準則的趨嚴。隨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的逐步推行,對於保險商品的會計處理要求更加嚴謹,尤其是對於具備投資性質的商品而言更是如此。在會計準則與主管機關監管的雙重趨嚴之下,保險公司對經營風險較高的商品自然會更加的謹慎。

最後則是其他具投資性質的保險商品興起,銷售策略有所調整。在分紅保單日漸式微的時期,正是變額壽險等投資型保單開始崛起的時候,因其投資風險可由客戶自行承擔,而且商品設計較為彈性,逐漸取代分紅保單成為了市場主流。

再加上臺灣民眾的儲蓄觀念一直較重,許多保險公司因而推出了強調高預定利率或保證回報的儲蓄型商品,以滿足市場需求,分紅保單的優勢便再度受到擠壓。再結合上述環境變化,分紅保單終於退出了臺灣保險市場的舞臺。

綜合來說,分紅保單停售是受到了保險市場與金融環境的多重變動影響,不過從近幾年開始,又同樣因為新的市場需求與利潤機會,再度重回臺灣保險市場。對此,盧榮和同樣整理了4個主要因素:

首先是長期低利率環境下的資產配置需求。低利環境雖然降低了分紅保單的競爭優勢,但是長期低率環境下,分紅保單的長期增值相對較為穩健,反倒成為了新的優勢。而且在經歷了金融市場波動之後,有些投資觀念較為保守的客戶也更加偏好具備一定保障,且有機會分享投資成果的商品,而不是完全承擔投資風險的投資型保單。

接著是分散投資風險與提升資本運用效率。分紅保單的分紅數量,是隨著保險公司投資收益一起高低變化,有助於平滑公司利潤,降低因市場波動而對財報造成的影響,且相較於純粹的儲蓄險,分紅保單的分紅機制也給予了保險公司更大的操作彈性,有助於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和負債管理。

第3是法規環境的明確化與支持。自2024年開始,金管會要求分紅保單至少70%可分配盈餘必須分配給保戶,這使得分紅機制更為透明,降低了未來的分紅爭議,增強了保戶的信任感,也為保險公司發行分紅保單提供了明確的指引,降低法規的不確定性。此外,監管機關近年來持續鼓勵保險商品回歸保障本質,而分紅保單兼具保障與潛在資產增值的特點,正符合金管會要求的監管方向。

最後是產品多元性與競爭策略。隨著市場競爭愈發劇烈,保險公司需要透過更多元的產品組合,以滿足更多不同客群的需求,分紅保單便在這個趨勢中填補了傳統儲蓄險與投資型保單之間的市場空缺。

再加上,如今市場對於內部報酬率(IRR)的追求已經回歸理性,不再熱衷於追求高IRR的儲蓄險商品,轉而注重長期穩健的增值與保障,而非追求短期高報酬,這同樣是分紅保單的優勢所在。

透過上述的8個原因與因素分析其實不難發現,無論分紅保單停售還是恢復銷售,其實都是因為4個關鍵點:低利環境投資風險法規準則商品競爭。這些關鍵點並沒有發生天翻地覆的改變,但是細節方面的變化和解讀的角度不同,就決定了一種商品的退場與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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