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美利
敬愛的客戶朋友:
近年來,金融市場整併的趨勢日益明顯,壽險與產險業者陸續啟動資產重整或被併購案,引發社會對保戶權益的關注。對此金管會強調,依《保險法》及《公司法》規定,保險公司原有保單的法律效力仍「繼續有效」,保戶的保障與合約條件不受影響。
依據《保險法》第149條及《公司法》第316條規定,當保險公司與其他企業合併時,合併後的新設公司或存續公司,應「概括承受」原公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換言之,合併不會讓保險契約失效,也不需要保戶重新簽約。保戶的保障內容、繳費方式、受益人及理賠權利,均由新公司自動承接,變動的僅是公司名稱、客服單位或聯絡窗口。
此外,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對所有併購與資產轉移案,都有嚴格的審核機制。若保險公司財務惡化,導致償付能力比率(RBC)低於法定標準,金管會就會要求增資、接管或促成合併,同時還有「保險安定基金」作為最後防線,負責承接或協助其他公司接手保單,確保理賠不中斷。
所以,保險公司併購重整是金融產業的常態調整行為,並不是影響保戶權益的風險事件。當保險公司進行併購或重整時,各位保戶可注意以下3點:
1. 確認官方通知:留意公司掛號信或公告訊息,不要聽信非官方來源。
2. 保留所有文件:包括保單正本、繳費紀錄及對帳單。
3. 更新聯絡資料:確保新公司能及時聯繫與寄送資訊。
市場整併是提升產業體質的契機,併購後的新公司通常會強化資本結構與風險管理,提升償付能力比率。對保戶而言,反而帶來了更穩健的財務基礎,保障也會更加的堅實安定。
你誠摯的保險好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