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要學會賣掉自己

文◎何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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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人都要賣掉自己!找工作是把自己賣給聘僱自己的公司;交朋友是把自己推銷給別人,讓他願意與己為友;結婚,是把自己賣給另一半,讓他(她)願意與自己終身相處;與人合作時,是把自己所做的事,讓對方接受,願意一起工作;提案時,是把自己的意見推銷給對方。

  不管我們是不是從事銷售工作,但每個人一生都離不開銷售。

修飾自己,「賣掉」自己

  一個年輕人問我,在畢業求職過程中,遇到了許多銷售的工作機會,但因他非常排斥銷售,因此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問我該怎麼辦?這是我最常遇到的詢問之一,許多年輕人都很怕銷售工作,感覺上銷售是辛苦的、困難的,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回答這位年輕人,你可以不從事銷售工作,但你一定要學會把自己賣掉,人的一生永遠都在不斷賣出自己!

  當我們去找工作時,我們要很努力地展現能力,彰顯自己的人格特質,這就是把自己賣給公司;當我們想交男女朋友,我們就要表現出個性隨和、很好相處的樣子,別人才願意接納我們,這也就是把自己賣給曖昧對象。

  當我們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考慮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時,男的就要有能幹的特質,值得女方信賴,還要展現出溫柔體貼的樣子,願意為女方做一切的事;女的則要努力打扮,吸引男方的注意,個性更要溫柔婉約,讓男方放心娶回家。一個成功的婚姻,一定是雙方都接受對方,也就是雙方都成功的賣給對方。

  如果一個人想成功,獲得貴人提攜是非常主要的關鍵。而要能吸引貴人,必須要讓貴人注意你、欣賞你、接受你,這也是把自己賣給貴人的概念,必須迎合貴人的期待,讓對方願意把機會給你。

  而如果一個人想在職場上一展長才,這則是把自己的能力、想法、作為賣給組織的過程,必須要適當的表現自己,陳述自己的理念、想法,讓組織接受你,願意給你舞臺,這也是賣掉自己的能力、理念。

  人生無處不銷售,我們可以不從事銷售工作,但每個人還是必須要會銷售,至少要能把自己賣給組織、賣給社會,讓外界接受我們,才能在社會中立足。而要賣掉自己,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修飾自己、迎合別人」的原則。

成為別人需要的人,你才「賣」得出去

  要把自己賣給別人,就必須迎合別人的需求,知道別人需要什麼;然後設法修飾自己,吻合別人需求的能力與條件。因此,就要先確定別人的需求,改變自己的能力與特質,去迎合別人的需要。

  許多人以為只要不從事銷售工作,就可一輩子遠離銷售,這是徹底的錯誤。而更大的錯誤是一輩子固執做自己,不願意改變,認為迎合人就是扭曲自己,就是類似逢迎拍馬。

  這樣的人在社會中永遠無法和諧的立足,也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因為他們永遠不知道社會需要什麼,也永遠無法被社會需要,不能成功地把自己賣給社會,賣給別人。(本專欄文章已受何飛鵬先生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