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醫療險由於其高度實用性與適應性,可說是醫療險種的優先考慮目標,但如果只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就覺得保障做足,很可能會有其他保障漏洞,還是需要多險種的搭配規劃,才能做到無後顧之憂。
幾年前,「金管會規定實支實付醫療險只能買一張」的謠言流傳甚囂塵上,雖然金管會很快出面闢謠,但是在各大保險公司只接受正本收據做為理賠依據現況下,實際情況與謠言所傳內容其實相當接近。
對此,新光人壽景美通訊處處經理張碧里認為,在這樣的規定下,如果實支實付醫療險沒有規劃完整,無論是加保或是改買其他保險公司的商品,都有可能會出現部分保障的空窗期。再者,要避免上述的風險,除了將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做足,依舊需要有其他醫療險種的規劃,才能完整規避人生的醫療風險。
一筆給付型醫療保險的重要性
實支實付醫療險可說是目前最重要的醫療險種之一,只要在給付額度內,用多少就賠付多少,而且沒有特定的理賠範圍限制,平均30萬元的保額上限也足以應付大多數的醫療費用,是靈活度高且非常實用的醫療險種。
不過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涵蓋範圍雖然廣,但是需要客戶先自行支付費用,再以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因此民眾最好能再投保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特定傷病險等險種,只要傷病發生、醫師確診或領取重大傷病卡(針對重大傷病險),立刻就能夠得到一筆保險理賠金。這筆錢能夠用於先期支付醫療費用,以及彌補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而當手術等費用以實支實付醫療險得到賠付後,原先墊用於醫療費的錢就能夠作為生活費用、輔具費用與看護費用等。
景美通訊處有位同仁的客戶就是癌症險的受益者,這位剛離婚的單親媽媽獨自撫養3個女兒,購買了3個單位的癌症險與實支實付的手術醫療險。兩年後,這位客戶被檢查出罹患乳癌,雖然手術成功,但後續卻又發現同時罹患大腸癌,並且轉移到全身,已屬於末期。
這位客戶雖然使用鈷60放射線治療,以及標靶藥物治療等尖端醫療方式,但無奈病情實在太嚴重,最後依然撒手人寰。從她確診罹癌開始,除了醫療費用由實支實付險給付外,四年期間透過癌症險領取的保險金,包含死亡理賠共計680萬元,讓她治療期間無後顧之憂,甚至用這筆錢支付了新房子的頭期款,作為遺愛留給她的3名女兒。
因此,無論是支付主要醫療費用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還是能夠立刻給付一筆現金舒緩經濟壓力的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對於醫療風險規劃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相輔相成之下才能給予民眾完整的保障。
盡到為人子女或父母的基本責任
此外,有時受到的傷害或者疾病實在太過嚴重,即使醫療團隊用盡全力保住了性命,後遺症卻是無法避免的,甚至會留下癱瘓或肢體障礙的永久性傷害。雖說與生命相比,這些後遺症已經算是比較輕微的代價,但是自此以後必須臥病在床,或者需要使用各種輔具維持生活乃至於生命,這又是一筆不得了的持續開銷。
由於長期照顧對健康的人來說實在太過遙遠,許多客戶往往不想這麼早就花錢在這上面,殊不知風險之所以是風險,就在於它並不是靠年輕與規律生活就能夠避免,生活正常卻無端罹癌、先天性疾病到20、30歲突然爆發,抑或是走在路上無端遭禍,都早已不是什麼罕見情形,又怎麼能心懷僥倖,認為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對於這樣的客戶,張碧里會先為其講解風險與責任的概念,讓客戶瞭解風險的無處不在,以及一旦發生風險,要如何不拖累家人,盡到為人子女或父母的基本責任!
張碧里有位夥伴在二○一六年遭逢機車肇事,右腳嚴重骨折,到完全痊癒為止足足用了七個月的時間。好在身為保險業務人員的同時,她沒忘了為自己做好保障,自費住院十四天花了10萬元,全都是保險給付,後續的療養期間又陸續收到60多萬元的理賠金,讓她不必擔心養傷的花費。
與之相反的,有位年約40歲的客戶長年照顧罹患庫賈氏症(即狂牛症)的母親,因為無法開具不傳染證明,因此無法請看護照料,長年以來都用以前工作時的存款與親戚的資助支應,前段時間這位客戶希望能夠申請保險理賠。負責這位客戶的夥伴看到他時,已經十分消瘦憔悴,經濟負擔與照顧者的心理負擔都對他造成了相當大的壓力。雖然這位客戶無法聘請看護,卻也突顯了長期照顧類險種的重要,一旦有了長照或殘扶險,即使無法申請看護,也能夠讓經濟方面得到紓困。
張碧里說,即使自己再怎麼小心,一旦碰上別人的不注意,風險就會發生,這不但是她用以說服客戶的方法,也是在教育訓練時不斷宣導給夥伴的重要觀念,正是希望夥伴與客戶都重視風險的重要性。
預算有限,也要盡可能做好完整保障
張碧里將保險規劃分為3個部分:保障型、醫療型與儲蓄型,這3個類型的保險當然都很重要,不過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必得分出輕重緩急。張碧里會優先為客戶規劃保障型醫療險與殘扶險,因為這是最基本的保障來源,以及最可能拖垮家庭經濟的風險,等到預算充足,再從實支實付醫療險開始,將醫療險的不足逐漸補齊,最後才是儲蓄型或投資型等可用於積累資金的商品。
張碧里說,許多年輕人急著想要賺取第一桶金,也將保險視為累積財富的工具。保險確實有能夠達到這樣目標的儲蓄型或投資型商品,但是在人生的風險面前,絕不是第一優先。她曾看過一個案例,某人在受了傷住院後委託家人申請理賠,公司卻無法受理,因為對方花了幾百萬元在保險上,買的卻全都是儲蓄型保險,當然無法理賠。
商業保險的概念雖然已經廣為接受,但往往只是達到「接受保險是合理商品」的程度,對於保險規劃的概念依然有待加強,特別是年輕人仗著年輕力壯,抱持僥倖心態,認為風險不會那麼容易降臨,於是將預算都放到儲蓄型與投資型商品,本末倒置。因此張碧里會不厭其煩的講解保險與風險的觀念,讓客戶對此有正確的認知、願意接受她的規劃,先以「十一法則」,用一成的收入做好十倍收入的保障,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才能讓客戶有完整的保障,避免風險來臨時卻落得無可抵禦的窘境,終止危機延伸。
[…] 從發病、治療到後續照顧,保險不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