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眾壽險平均新契約保額 僅55萬元

文◎管呂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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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數據顯示,二○一六年臺灣投保率為240.35%,意即平均每人擁有2.4張保單。二○一七年臺灣保險滲透率已達20.51%,而平均每人保費支出(即保險密度)為15萬1,750元,其中人壽保險為14萬5,102元,雙雙創下歷史新高。

二○一六年壽險公會公布全臺灣死亡人數共17萬2,405人,但領有壽險死亡給付人次則是17萬5,986人,給付比率102.08%,比率創新高,也是首次給付人次超過死亡人數,代表投保壽險比率不斷成長,同一人可能有2張理賠保單。

然而這17萬張保單給付不到1,000億元,平均死亡給付僅有56萬元,還低於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二○一六年國人平均所得63萬元,意思是因故身亡或是全殘時,所獲得的理賠連一年的薪水都沒有。

無獨有偶,壽險公會針對二○一六年壽險業的統計數據顯示,臺灣新契約保額僅有55萬元,有效契約保額也只有77萬元,如果依照「雙十原則」,壽險保額建議在年收入的十倍來看,明顯是不足的。

繳交的保費多,但是保障卻不足,究其原因仍是因為民眾偏愛儲蓄,卻也容易忽略自身的保障,換言之,雖然認同保險,危機意識仍然不足,認為守住手中的錢比生命的保障還來得重要,因此反而少買了保障型商品。

其實壽險的意義,即是在風險來臨時,可以獲得經濟上的舒緩,不讓原本的生活品質受到影響,造成不幸的骨牌效應。特別是肩負經濟與責任在身上的民眾,更應該為自己或家人買一份高額保障的壽險,畢竟人的生命是無價至寶,當保障足夠了,才能與家人走往幸福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