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需求建置與調整,巧妙規劃重大傷病險

文◎崔浩風 照片◎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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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重大傷病類型保險,根據民眾的情況與需求不同,仍然有多款不同的商品供保險業務人員選擇與進行搭配。李文瑞提醒,重大傷病險雖然是很重要的一次性給付醫療險,但是仍需與其它險種搭配,才能充分發揮其效用。

  重大傷病險自開始上市以來,由於理賠標準簡單明確,保障範圍較廣,因此廣受民眾的歡迎。

  國泰人壽副總經理李文瑞表示,根據公司內部統計,重大傷病險在二○一八年所銷售的醫療險種新契約中,約占10~20%。考慮到重大傷病險並不算是基礎必備險種,且保險公司亦具備功能相類似的其他一次性給付商品,在實支實付、住院和手術險為主流的市場中,重大傷病險的銷售成績實屬不錯。

完善規避,避免風險的突破衝擊

  當民眾規劃醫療險的時候,最優先考慮的應該是住院醫療、手術醫療和實支實付醫療等險種,以確保醫療費用能夠由保險承擔;有了基礎保障後再做更廣泛地規劃,才能避免買了許多保險,風險卻偏偏從保障的空隙突破的情形發生。

  李文瑞表示,重大傷病險、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等商品大多提供一次性給付,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藉由一筆充足的應急金,免去因為經濟因素而無法及時就醫的遺憾,並且可支應因為罹患疾病而額外增加的非醫療性支出。

  因此,手術醫療險、住院醫療險等直接支付醫療費用的商品,以及長期照顧險、失能扶助險等能夠支應休養、照護等費用的商品,與重大傷病、重大疾病等立即一次性給付商品相互搭配,才能將醫療保障做到完善。

  而同樣是一次性給付醫療險商品,重大傷病險也時常被拿來與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做比較。簡單來說,重大傷病險的理賠範圍以健保署公布的重大傷病卡為準,通常是憑卡理賠;特定傷病險一般是22種常見特定疾病;重大疾病險則是7種常見重大疾病。實際保障範圍與給付方式,視各保險公司與各商品不同而有所出入,但大致上差不多。

  另外,值得特別一提的是癌症險,雖然前述的3項商品都包含癌症的理賠,但是僅有癌症險提供原位癌(癌細胞侷限於表層,並未侵犯穿過底層膜,又稱癌症第0期)的理賠,也就是說,癌症險是從剛罹患癌症就提供理賠,而其他商品則多以「惡性腫瘤」為理賠條件。

  重大傷病險的理賠條件雖然是以重大傷病卡為基準,但是重大傷病卡的保障內容會隨著政府規定改變而隨之調整,為了使民眾權益不受影響,保險公司基本上規定重大傷病險理賠範圍,都會隨重大傷病卡規範調整而調整。也就是說,客戶投保時以及保險事故發生時的重大傷病卡範圍,都是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

  許多理賠糾紛都出現在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定義的認知不同而造成,臨床醫學與保險醫學之間的落差,也讓許多民眾覺得自己明明符合條件卻得不到理賠。因此,寬廣而明確的定義正是重大傷病險的最大優點之一,除了減少理賠糾紛,也減少了申請時需要準備的文件與證明,讓理賠申請更加簡便。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61期


李文瑞
◆現職:國泰人壽副總經理
◆經歷:
1. 國立中山大學應用數學研究所畢業
2. 曾任國泰人壽投資型商品部經理、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