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講堂 保險是── 一人有難,大家平攤 文◎陳美利 通過 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com - 2019 年 9 月 1 日 0 850 在臉書上分享 鳴叫的Twitter 敬愛的客戶,您好: 相信很多保險客戶,心中曾經有過一些疑惑,那就是:「購買保險看似簡單的日常消費,為什麼總會聽聞某些負面報導,以及諸多令人不甚理解的保險糾紛?」行銷保險多年難免被問及許多專業問題,而我們擔心的從不是客戶提出問題,而是客戶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問題應該要問。 有鑑於此,僅提供幾點給予參考,亦請執業簽約時,主動告知客戶須知的注意事項,以達成彼此的共識,並符合主管機關所期許的消費者公平交易法則。 1. 保險單可有審閱期 2. 忘記繳納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契約效力 3. 是否有豁免保費附約 4. 保單停效日期兩年內永久失效 5. 保單可否貸款 6. 保單是否有解約金 7. 理賠時應注意事項 8. 若有問題如何申訴 9. 沒辦法繳保費時如何處理 10. 除外責任有哪些 還有一個容易被消費者忽視的是「切身問題需求」。人類有時候的消費行為是衝動的,然而,想要和需要並不一樣。就好比某天晚上,小明肚子很餓(需要保障),有人(保險員)建議他去便利商店(保險公司)買東西(保險),於是他走進去商店,假設小明從來沒有在便利商店買過餐食,一下子被琳瑯滿目的商品(各式險種)迷住了。有啤酒、小說、香煙、玩具,於是他東買西買,走出便利商店後得到一股滿足感。但不久後,他就感到後悔了,因為肚子傳來的飢餓感(發生事故),將他不久前買東西的快感瞬間掩蓋。此刻(需要保障)他忽然發現,自己已經忘記當初進去便利商店的原因了﹗所以,試問你自己:「買保險的目的,或者目標是什麼?」 人生每一個階段都有不一樣的責任和理財目標,保險的功能和意義是:將一個實體潛在損失的風險,向一個實體集合的平均轉嫁。其實通俗地講,就是一旦加入某個公司或團體,就是「一人有難,大家平攤」,而政府鼓勵保險公司設立是以貨幣形式平攤的社會風險轉嫁機制為宗旨。 謹此 願這封信函,對您有助益 您的保險顧問 敬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