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4歲女性懷孕流產率高達51%

文◎盧美靜

0
2972

  臺灣晚婚現象日趨盛行,與過去相比有愈來愈多人晚婚也連帶晚育,即便臺灣醫療品質已有一定程度的發達與進步,但晚育風險仍無法完全避免。若單純從生育角度來看,在臺灣超過34歲懷孕即屬於高齡產婦。

  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會(UNFPA)數據資料顯示,美國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年齡,在一九七○年時平均是22歲,現今則為27歲;西班牙、荷蘭、捷克、加拿大、日本、南韓產婦的平均年齡皆超過28歲,尤其南韓女性二○一八年平均生育年齡為32.8歲,為全球最高,25~29歲的生育率為41%,更是首次落後35~39歲的46.1%。

  過去專家曾表明高齡產婦將會面臨的危機有:1.流產、早產,2.子宮外孕,3.染色體異常及胎兒先天性異常,4.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5.糖尿病,6.胎兒體重不足,7.胎死腹中等。且隨著孕婦的年齡愈大,流產機率相對提升。

  25~29歲的流產率為11.9%,35~39歲的流產率則為24.6%,40~44歲則高達51%。主要原因在於染色體異常及卵子的品質下降,因此若有懷孕計畫的女性,建議在適當的年紀懷孕,避免高齡而帶來的生產風險。

  在這個晚婚晚育的年代,建議高齡產婦應先為自己與嬰兒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如可以投保婦嬰險,保障對象為母親及嬰兒,保障範圍為婦女及嬰兒的壽險、婦女的醫療、懷孕、嬰兒先天性重大殘保障。但要注意其中的投保限制,必須為未懷孕或懷孕一定週數內投保,提醒民眾投保時應注意其保障內容與條款,待清楚瞭解後再做出投保決定。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