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責大任,捨我其誰?

文◎梁天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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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


日前壽險公會公布二○一六年臺灣保戶死亡給付情況,去年臺灣共17萬2,400人死亡,領有壽險死亡給付人次近17萬6,000人,給付比率創新高達102.08%,也是首次給付人次超過死亡人數,代表民眾投保壽險比率不斷成長,這看似值得恭賀,但再細究其實不然。為什麼這麼說?

看以下這一組數字,二○一六年臺灣壽險死亡給付保險金額達983億元,較二○一五年成長逾9.3%,但平均每人身故保額僅55萬9,000元,雖較二○一五的55萬5,000元略有回升,但仍距離我們的所需的數字很遙遠。

人身壽險保障規劃要掌握「雙十原則」,即保額為年收入的十倍,年繳保費為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這個投保原則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根據統計,二○一六年臺灣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為63萬4,907元,計算出民眾平均一人的壽險保額正確應要達到630萬元。與現況相比,算算看這是多大的差距?

保險是風險補償的最佳工具,更是讓親情與大愛綿延下去的唯一保障,保險的實質意義不只在於拿到多少理賠金,更深一層的意涵是我們到底為所愛的人付出了多少實質關懷,讓這份愛得以延續下去?

身故保障不足,代表著保險並無發揮出應該要有的功能,無法在危機發生時,能夠為家庭降低因風險所產生的衝擊。保險的價值本就是在解決人一生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如果不符需求或是放錯規劃位置,導致解決不了問題,每一筆的保費支出都可視為錯置,同時也代表保險的價值是不完整的。尤其對於身為家庭重要經濟支柱者來說,欠缺足額的壽險保障,正是讓自己的家庭陷在不知何時會發生的巨大風險中。

我們現在要做的是,立即扭轉現況。

現在這個重責大任將會在保險從業人員身上。過去,我們未盡職責,無法有效說服客戶重視壽險保障,現在,我們要當責從自己做起。行銷時,從業人員要協助不明白死亡保障重要性的民眾,給他們正確的保險價值觀,因而瞭解保險、重視保險、購買保險來解決人生可能面臨的風險,為家庭建構足額的風險防護網,給予家人一個穩定、安心的生活。

從55萬9,000元要成長到630萬元,這絕對是一段辛苦的努力過程,但未來我們在行銷保險工作崗位上,若能先把提高客戶的死亡保障的重要性放在首位,進而充分凸顯保險所能發揮的功能意義與價值,產生良性循環,間接地也協助保險從業人員的社會地位價值同步提升,成為客戶心中有價值的從業人員。這重責大任,捨我其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