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生,監管政策對壽險行銷發展的正向影響

文◎羽佳 照片◎本刊照片

0
749

  保險監管機構及其監管策略和方法,其初衷和行業是一致的,都希望保險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儘管監管機構會因應市場變化適時調整,但是初衷和目的始終如一。

  馬來西亞豐隆保險有限公司集團董事經理兼CEO羅玥蘭開宗明義表示:「任何監管政策的頒布,對行業發展肯定都是有影響的」。業務人員一般對監管政策本能的反應往往是不習慣、不自由,覺得之前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做的,行業也一直在發展和成長,但隨著新的監管政策頒布,勢必會增加很多事情,妨礙正常發展。

  當業務人員做到管好自己,監管環境就會寬鬆,但如果市場依然存在信用缺失、銷售誤導的現象,市場有亂象迫使投保人利益得不到保護,監管政策就會層出不窮。

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

  羅玥蘭表示,可以肯定的是,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不是對立關係。作為公司高層管理者,相信監管機構的決策不是要代替保險機構和市場來決策,二者是「合作共生」的關係:

  每一個國家的保險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發展壽險業的目標是一致的——保險公司期望行業快速、持續發展;保險監管機構除了希望行業快速、持續發展外,更注重健康發展成長,因為唯有健康發展是快速和持續發展的保證。

  在行業快速發展過程中,行業和市場本身也有保險監管機構監管的需要。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可以幫助行業建立穩定的市場環境,提高行業生產效率,減少市場波動。

  羅玥蘭特別強調自己推崇適度監管。她認為適度監管就是監管機構多與市場和行業進行溝通,對市場現象多思考及多問為什麼。要以適應的思維看待監管政策,即把監管政策當做最佳業務實踐活動。如果能夠讓每一個團隊及每一個業務人員都接受這樣的思維,就不會再視監管機構及監管政策為經營上的妨礙了。

 

如何達成合作共生關係?

  羅玥蘭在闡釋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二者合作共生關係時,提出若想快速發展,必須要有穩固的基礎,這也是監管機構所要求和樂見的經營思想,因為只有根基穩固,才能減少波動、紮實發展,並且在正確軌道上實現快速發展。愈是急於快速發展,愈要穩字當頭;穩字當頭才能紮實推進,保險機構和行業才能真正實現穩定、快速、健康發展。

  馬來西亞保險業最高監管機構是國家銀行兼保險總監。羅玥蘭結合公司經營實踐,介紹了過去一年半時間裡,馬來西亞保險監管機構主要推行的新政方針和方向:革新、專業、生產力、透明度。

  在此新政框架下有3項改革內容:逐步刪除營運成本限制;分銷通路多元化,希望銀行等更多通路進入保險領域;強化市場慣例和市場實踐。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6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