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競爭力及穩健獲利能力,於困境中成長,掌握蛻變商機

文◎盧美靜 照片◎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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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調貴
◆ 現任:國泰人壽董事長、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 重要經歷:國泰金融控股公司董事、國泰人壽保險公司董事、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國泰綜合醫院董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工商協進會會員代表、日本精算學會正會員、精算學會正會員


市場環境的巨大變動,考驗著保險公司應變能力,掌握每一個變動趨勢對保險公司的影響,
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適時設計創新商品,更結合科技輔助,才能搶得先機。

  據壽險公會統計,截至二○一九年十月底壽險業總保費收入達2兆8,265億元,較前年同期2兆8,652億元略減1.4%,估計二○一九年整體保費應可接近前年3兆5,000億元水準;初年度保費收入亦可達到二○一八年約1兆3,000億元的表現。

  再依據保發中心統計,至二○一九年第三季止,壽險業總資產為28兆9,164億元,較二○一八年底26兆3,222億元,已增加2兆5,942億元;而稅後損益為1,539億元,已超越二○一八年第三季1,235億元水準,預計稅後損益將連續第六年達成千億元以上。從上述二○一九年壽險業整體經營表現來看,其經營績效比二○一八年更佳,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調貴分析,主要有以下3關鍵原因:

原因1:保單特性符合社會大眾資產配置需求
臺灣貨幣市場處於負實質利率狀態,利變型保單仍是商品主流,為主要支撐業務的商品,利變壽險保費收入相較二○一八年同期增加12.63%。

原因2:全球投資市場趨勢
資本市場於二○一九上半年出現回升行情,雖然美國聯準會(Fed)降息,致使投資型保單同時受到全球資本市場不確定性因素,以及利變保單大賣衍生的資金排擠效應影響,投資型保險保費收入相較二○一八年同期減少16.57%,但投資型保險保費收入僅占總保費收入14.89%,尚不會反轉整體經營績效表現。

原因3:資金運用策略的結果
因二○一九上半年金融資產價值大量回升,但海外資本市場仍存有不確定性,部分壽險公司積極實現國外資產利得並降低風險部分,依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至二○一九年第二季,壽險業淨投資損益約7,845億元。

  黃調貴強調,在充滿變化的市場中,保險業者可有效利用大數據分析及風險管理,配置出有利的市場策略,以確立目標市場,與其他保險業者作出區隔。同時,KYP與KYC將會是產業關鍵成功的要素,如何預先獲取市場及消費者的資訊,並開發出所需的產品與服務,將會是決勝要點。此外,人才培育與科技運用能力的提升,也是企業能否立足並永續經營要項之一。

二○一九年重大調整影響:強化壽險公司承擔風險能力

  若總結二○一九年整體保險業重大決策,有哪一些對臺灣壽險業未來的影響很大?

  首先在商品面,主管機關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的宣告利率有關報酬率計算原則,將移動平均投資報酬率計算區間由十二個月延長至二十四個月,且每月年化報酬率採「過去一年」方式計算,使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宣告利率更趨穩定,緩和市場波動對宣告利率的影響。

  主管機關關注於區隔資產之投資報酬率與宣告利率之間的合理性,因此於二○一九年初以來期望公司能合理反映經營成本,導致宣告利率各家公司下調,影響新契約表現。

  再者為投資面,其一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制度的調整。有鑑於壽險業國外投資金額龐大,匯率波動風險對於壽險公司的投資損益影響甚巨,且為了避免讓避險成本大幅侵蝕投資獲利,壽險業透過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消弭匯率風險帶來的損益波動。

  但二○一八年美國連續升息,導致臺美利差擴大,避險成本急遽升高,加上臺幣處升值段,致壽險業之外匯準備金縮水,以致不足以因應匯損傷害,為強化該準備機制功能,健全保險業財務體質,二○一九年一月金管會修正「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當避險成本高於2%時,每月固定提存比率由0.05%提高到0.06%;同時,額外提存比率及額外沖抵比率由50%提高為60%,讓業者之匯率風險管理策略得以更具彈性,並降低避險成本。

  其二,投資國內證交所上市的債券ETF應計提外匯及市場等風險資本。為控管保險業合理風險之反應,金管會將調整RBC風險係數,就債券ETF計提外匯及市場等風險資本,未來壽險業投入該類資產將須考量資本適足率。對於保險業資金運用管道將會有所改變,間接亦會影響保險公司保單銷售量的控管。

  最後為業務面,加強銷售程序的控管,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預計修正訂定保險業銷售各種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不包括小額終老保險及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予70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應以錄音、錄影或電子設備等方式留存記錄,將提高未來保險業銷售成本。

二○二○年保險業發展機會及掌握之道

  走過二○一九年,邁向二○二○年,國際局勢仍舊多變,二○二○年保險業的發展機會及掌握之道可從以下3個層面思考:

  其一,開發具保障功能新型態保險商品:為健全保險商品結構,主管機關二○一九年陸續規劃相關措施,以導正保險公司大量銷售儲蓄型保單致保費收入過度成長衍生出資金去化問題,相關措施預計今年實施,保險公司勢必改變現行商品結構,並開發更多具保障功能的保險商品。

  其二,開發創新保險商品:配合政策推動保障型及高齡化商品,提供消費者更多元保險商品選擇,除了可參考國外的銷售實例,也建議主管機關開放引進更多新型態保險商品,如壽險公會陸續建議主管機關開放「分紅健康保險商品」與「指數型年金保險商品」等。

  其三,境外資金匯回購買保險商品:因「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剛實施,具體效益尚不明確,雖限制投資國內保險商品型態及額度不得超過稅後匯回金額3%,但仍不失為一可開發的市場。

  黃調貴補充道,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調降,考驗著保險公司經營策略的應變能力,在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下,掌握每一個變動趨勢對保險公司的影響,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適時設計新商品,才能搶得先機。目前各大保險公司行銷方式大多還是依傳統業務人員通路,未來應多結合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科技,發揮多重效力,以提高市場競爭力。

  而無論保費是否調漲,洞悉保戶所需的基本保障,檢視現有保障缺口,進而喚起保險保障的需求意願,是身為業務人員的責任,努力充實保險專業知識則是業務人員的義務。

  另外,保險公司運用現代科技設計保險商品時,必須配合現代科技的腳步,亦步亦趨地充實相關專業知識,讓自己成為現代科技的使用者,而非被利用者。業務人員不應只是提供保險商品服務,更應該伴隨保戶期待的變化,提供保戶更多元的解決方案,且擁有解決保戶因投保新商品而產生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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