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險轉型,回歸保障的本質

文◎許紹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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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不會消失,只是轉型!過去「高儲蓄,低保障」的儲蓄險往往使消費者因高於銀行定存利率,而忽略了保障的重要性。藉由推動儲蓄險轉型,能夠導正過往消費者的錯誤認知,同時也能再度彰顯保險的意義。

  身處在臺灣,想必許多人都有購買儲蓄險的經驗,在人生當中所購買的第一張保單是儲蓄險之機率,比起健康險、癌症險、長照險甚至是投資型保單都來得更高。「儲蓄是美德」的觀念深植在民眾心中,但存錢的意志與花錢的爽快卻總是像天使與惡魔「正邪不兩立」般不停搏鬥,當天使獲勝就多存了一筆;當惡魔獲勝,錢就轉換成為你喜歡的樣子。因此帶有強迫儲蓄性質的儲蓄險,總是能讓我們得以「保有美德」。

  臺灣人喜歡買保險,根據瑞士再保險的統計數據顯示,二○一八年臺灣壽險滲透度(指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率)為17.48%,世界排名第一,同時也是連續第十二年蟬聯世界第一;壽險密度(即平均每人每年的保費支出)則是4,320美元,換算即超過台幣13萬元,亦是高居世界第四。

  但如此「輝煌」的記錄,對比臺灣人每人平均保障額度只有約70萬元左右,顯然是不成比例。在所謂「雙十原則」中,適當的保費支出應該是年收入的10%,保障額度則應該是年收入的10倍,但從實際狀況來看亦顯然不是這麼回事。從金管會保險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二○一八年保險業新契約總保費收入1兆3,800億元中,儲蓄險就占了7,452億元,高達54%的占比,或許就能得到答案。

  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屬於風險規避者,儲蓄險相對於其他投資方式,風險低得多,且在這低利率時代,儲蓄險的利率又比將資金放在銀行來得高,又能獲得一定的保障,自然能得到消費者的青睞。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儲蓄險普遍受到消費者青睞,且公司能夠獲得大量的保費收入,因此儲蓄險是各家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商品之一,而在各家競逐市場的情形下,逐漸形成以高宣告利率來吸引消費者的現象。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認為,高宣告利率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且保險的本質在於保障,而臺灣保險商品整體銷售中投資型商品及儲蓄型商品占比超過90%,真正保障性質的商品占比卻不到10%,顯然這樣的銷售結構偏離了保險本意。

  再者,預計二○二五年即將在臺灣上路的IFRS 17,將「保費收入」更改為「保險合約收入」,使類定存性質的儲蓄險被歸類到投資合約,對保險公司在資產負債上的認列有著相當大的影響。

  因此,金管會對保險業者提出了5大對策:1.調整商品結構;2.導正業者追求業績的不當銷售行為;3.強化資本結構;4.強化保險業匯率風險及資產負債表的管理能力;5.協助與督促業者順利接軌IFRS 17。希望藉由政策導正保險業者從高利率吸納保戶的銷售方式,同時也希望能導正消費者購買保險總想著要「還本」或「增值」的想法。

面對保費調漲的正確觀念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桂先農表示,未來儲蓄險並不會消失,但保費卻會上漲。一來因為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遲緩,皆採取低利率寬鬆政策,主管機關也因應趨勢宣布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而利率下降會導致儲蓄險保單提存準備金的壓力,因而保費會上漲。

  二來預計二○二○年下半年會調高保單中死亡保障的比例,保障變高了,自然也會促使保費上漲。但民眾仍應建立起觀念,保險的本質在於保障,就算是儲蓄型的保單也應以保障為主,儲蓄為輔,且應以消費品視之,所購買的是保險期間內保單所提供的保障,而不是藉以讓資本增值的投資理財工具。

保險的意義不變,從消費者需求出發

  展望未來,為接軌IFRS 17、ICS(保險資本標準;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s),甚至是面對蓬勃發展的保險科技及變幻不定的世界局勢,臺灣保險業勢必會在商品、通路、銷售策略及經營模式上有不小的轉變,而保險業務人員該何去何從?

  事實上,什麼都會有改變的一天,但唯有保險的價值與意義不會變,未來的銷售市場會從消費者需求出發,著重於保障本質,如人口結構高齡化、年齡中位數提高的高齡現象愈加顯著,因此對退休金準備、老年健康或是長照缺口的需求增加,一方面儲蓄險不會消失,只是轉型;另一方面退休規劃商品更是需要開發與經營,保險業務人員需要更加精進自己,以因應與面對更加廣大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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