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醫療商機大,查稅重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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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一年一度的所得稅申報季節又到了,每年這時期,讓許多人異常緊張。近年來愈來愈多如醫療美容、針灸減重、牙齒矯正等非健保給付項目的醫療市場興起,不論是在網路、社群網站、媒體報章雜誌、大型看板、捷運皆能發現醫美相關文宣,不僅如此,還有醫師出版著作暢銷、頻上電視或廣播節目等。因此,在國家租稅公平的的課稅環境下,自費醫療院所及名醫師自然成為國稅局大查稅的對象。醫師們若無做好妥善稅務規劃,將實質增加所得稅負。

 

醫療診所主要收入

1.掛號費收入;2.醫療費用收入,包含健保收入及病患自付收入;3.藥事服務費收入,包含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4.病患自付之部分負擔收入。

健保醫療收入及藥事服務費收入應該與中央健康保險署開立的扣繳憑單金額相符合;掛號費收入及部分負擔收入的申報金額,通常可參考中央健康保險署所核發的醫療費用分項目參考表。

 

醫療診所常見漏報所得情況

*漏報自費及掛號費收入。自實行全民健保以來,凡參加健保開業醫師,其屬健保收入皆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並由健保局開立扣繳憑單,所以屬健保收入要漏報幾乎不可能,但非健保給付項目之收入或非加入健保之醫療診所漏報收入則時有耳聞。

*漏報部分負擔金額。未向病患收取的部分負擔費用,許多醫師以為這部分就不用申報收入。然而,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若要對病患免收部分負擔,須向中央健康保險署報准後才能免收。而且,國稅局所得歸戶資料中已減除未收取費用的部分金額。

*健保收入成本計算錯誤。健保收入的成本費用,係依據財政部每年公布之「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計算,不同醫療類別及不同收入項目,皆有不同的標準,諸多診所經常因此計算錯誤。

 

醫療診所所得申報有3種方式

1.核實認列

診所平時依實際收支入帳,依實際產生所得認列申報。

實際收入-實際成本及費用=所得

2.書面審查

依照診所結算申報的收入,乘以表格中的書審純益率,計算出課稅所得額。(所得=申報收入×書審純益率)

依照診所結算申報的收入,乘以表格中的書審純益率,計算出課稅所得額。(所得=申報收入×書審純益率)

適用條件:
(1)依法設帳記載並辦理結算申報者。
(2)申報或自行調整之純益率達上列各該業書審標準以上者。
(3)醫師業已加入健保或有訪(函)查收入資料者。

3.依據財政部公布之「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以二○一六年度西醫為例)
(1)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依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之點數,每點0.8元。(補充:中醫每點0.78)
健保收入-點數×0.8元
(2)掛號費收入:收入×(1-費用率78%)
(3)非屬全民健康保險收入 (自費所得)
*不含藥費收入:收入 ×(1-費用率20%)
*含藥費收入:收入×(1-各類費用率40~46%)
內科40%、外科45%、牙科40%、眼科40%、耳鼻喉科40%、婦產科45%、小兒科40%、精神病科46%、皮膚科40%、家庭醫學科40%、骨科45%、其他科別43%;中醫45%

不同申報方式,所得金額大不相同

案例:富醫診所(西醫),全所共3位醫師,王富醫師為負責人,全年健保收入3,000萬元,健保局核定點數3,600萬點,診所全年實際成本費用2,500萬,其中另聘2位醫師(王醫師的學弟),每位年薪300萬元

1.核實認列
王富(負責人)年所得=3,000萬元-2,500萬元=500萬元
另2位醫師學弟年所得=2位×薪資300萬=600萬元
3位醫師合計總所得=1,100萬元(以合夥方式亦同)

2.書面審查
王富=3,000萬元×書審純益率20%=600萬元
另二位醫師學弟=2位×薪資300萬=600萬元
合計=1,200萬元

3.依財政部公布之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王富獨資
王富=3,000萬元-(3,600萬點×0.8)=120萬元
另2位醫師=2位×薪資300萬元=600萬元
合計=720萬元

4.依財政部標準&3人合夥
合夥所得=3000萬元-(3600萬點×0.8)=120萬元
(註:由於3人合夥,王富並不支付薪資給2位學弟)

※醫療機構聘僱醫師,所獲勞務報酬屬薪資所得

財政部自二○一二年度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之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之個別開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公私立醫療機構、醫療法人及法人附設醫療機構所聘僱並辦理執業登記之醫師從事醫療及相關行政業務之勞務報酬,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薪資所得課稅。

 

自費醫療商機大引注目,為查稅重點

自費醫療商機龐大,年產值驚人,然而,自費醫療項目既不開收據,又大多是收受現金,因此稽徵機關較難有效掌握其收入來源,但雖查證過程費時,稽徵機關仍可根據財產與所得列報的相當性、經營規模與收入不相當性,便能輕易掌握漏稅情事。稅務員通常依下列方式進行查核:

1.書面調查。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私人設立的醫療院所執行例行性函(訪)查作業,請診所自行填寫自費收入項目及金額,對於書面訪查金額不滿意的診所,就會進一步電話溝通,或是直接到診所實地訪查。

2.實地訪查(俗稱「站崗」)。稅務員很厲害,很會推算收入及盈餘是否合理。稽徵機關依據實地訪查取得的以下資訊,進而推估其應有的收入:

*行醫地點、場所面積、營業時間、儀器設備
*醫生護士人數、看診人數、看診號碼
*藥品支出、收費高低
*自費業務情況 (植牙、美容)

3.銀行帳戶資金流程查核。稅局在調查自費收入等時,查核對象除診所負責人及合夥人外,其二親等關係人的銀行帳戶都可能被調閱查核(家族財產總歸戶資料查核),除此之外,同時查有無贈與行為, 如果發現有大筆資金流向關係人的帳戶時就可能被認定為贈與,連補帶罰仍將是一大筆數目,如何避免仍是需要特別注意。

國稅局在查核診所資金流程及財產異動異常時,主要會勾稽查核:
*非健保給付收入的流向
*合夥比例與帳戶資金流向
*另設公司支出及收入的流向
*全年所得VS.銀行存款(利息扣繳)
*房地產快速增加
*高額負債(利息支出)

4.檢舉人檢舉。檢舉人有豐厚獎金20%可拿,診所得建立基本內部管控以防堵有心人有機可趁。

因應策略

1.建立帳務制度:平時應設置帳簿,記載每日收入、成本、費用,充份掌握現金收支及盈虧情形作為管理依據,年底結算純益後,以各種申報方式試算比較,選擇最有利的申報方式,並記得盈虧互抵。(特別注意:若沒記帳則沒得選擇,必定用財政部公布的標準核定。另外,申報方式最好前後幾年一致)
2.知己知彼:清楚知道自己的財務狀況以及資金流向,私人財務也最好要記帳,再加上充分瞭解稅務員的查核手法,避免違法,遭補稅及罰款。
3.尋求專家協助:稅務計算及申報方式種類繁多,稅務查核及補稅案例愈來愈多,事前事中的帳務管理與比較,以及遭查稅補稅的談判,皆可請教會計師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