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私校教職員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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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教職員人數僅有5萬多人,聲量向來不高。目前老年經濟來源有來自私校儲金的舊制年資與新制年資合計的第二層儲金,還有來自公教人員保險的第一層公保養老年金(或一次金),合計1個月領取的退休金額平均估計約2萬6,000元。在少子化的影響,就學人數逐年遞減,私校經營愈發嚴峻的狀況下,是否私校教職員退休時可以領取全數退休金存有隱憂,此種可能暴露於老年經濟不安全的狀況,值得政府更多關注。

放諸臺灣各職域退休制度,引發最少爭議的應該就屬私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原因有二:一是參加人數最少,二為改革過程參加人員關注度不高,改革過程相對沒有對峙的聲音。

私校教職員的老年安全制度有兩層,第一層是與公立教師、公務人員與國營事業等都享有同樣的公教人員保險保障;第二層則為私校退撫儲金,該制度完全獨立於軍公教退撫制度之外。

首先介紹第二層的私校退撫儲金。如同前一篇專欄所述,2010年開始施行的私校教師儲金制度是制度結構性改革後的產物,其前身為「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為確定給付制度(defined benefit plan;簡稱DB制),參加人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退休金額乃按其年資及退休時本俸核算,此基金於2009年時已累積了407億元的財務缺口,主管機關希冀能夠一次性解決財務缺口持續累積的困擾,於是提出了結構性改革;2010年改革後轉為確定提撥制度(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簡稱DC制),參加人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退休金額按其個人帳戶累積退休基金給予。

舉例而言,陳老師65歲時退休,私校退撫年資共達25年,其於2010年前按基數計算¹的舊制年資計有18年又5個月,2010年後按儲金累積淨值計算的年資計有6年又7個月,在此種情況下,陳老師第二層私校退休金將分2筆結算,其一為舊制年資部分領取的退休金,其18年又5個月的年資累積了38個基數,若其退休前本俸為5萬元,按舊制年資可領取約188萬元,計算方式為(50,000+930)×38=1,935,340,其中930為實物代金;至於新制年資的部分,若其6年又7個月期間累積儲金90萬元,則陳老師第二層退休金將共領取283萬5,340元。若陳老師65歲時餘命尚有30年,此筆一次退休金相當於之後每月1萬元的等額年金。

上述例子假設陳老師儲金新制下累積90萬元,實際上累積金額的多寡完全取決於儲金撥繳數額及基金操作績效。過去教職員、學校與教育部²共同提撥的退休金交由私校儲金管理委員會統一投資操作,但2003年「私校退撫儲金」自主投資計畫開辦,則是推出3種風險屬性的投資方案,風險從高至低分別為「積極型」、「穩健型」與「保守型」,供參加教職員自選。


¹舊制退休金給予,任職滿5年,給予9個基數,每增半年加給1個基數;滿15年後,加發2個基數;但最高總數以61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²按教職員本俸加一倍之12%費率,按以下比率按月共同撥繳至個人退撫儲金專戶:(1)教職員撥繳35%、(2)學校儲金準備專戶撥繳26%、(3)私立學校撥繳6.5%、(4)主管機關撥繳32.5%。


其中「保守型」具有最低2年期定期存款收益保證,但「積極型」、「穩健型」參與者就必須自負盈虧。自選平臺雖然讓參加人員根據自己的需求與財務規劃自行選擇投資標的,而非如軍公教退撫基金共同管理,看似彈性,但有利之餘亦有弊處。自選意味著:「私校教職員必須比任何職域的參加者更需具備金融知識,才會有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儲金累積工具,同時也必須完全承擔選擇後的投資風險。」

按統計,過去私校教職員高達80%以上多停留在具有保證收益的保守型基金,而保守型基金雖具收益保證,卻也忽略長期下來實質購買力遞減的風險。儲金管委會另於2017年推出第4檔「人生週期基金」,該基金隨年齡增加逐漸降低風險資產比例,並逐年增加保守穩健資產的配置。

為避免參加人員高比例集中於保守型基金,儲金管委會直接以「人生週期基金」為預設基金,未作基金選擇的參加人員直接以該基金作為儲金累積工具。2019年退休教師從儲金帳戶下累積儲金平均金額約134萬元³。由此金額可發現,這些年退休的私校教師由於儲金累積時間短,其退休給予相較於其他職域不算優渥,必須更加仰賴自己存儲更多退休準備。因此,私校教職員應該更加善用最高4.2%(本俸兩倍為基礎),免列所得的增額提撥累積自己的老年資產。

至於私校教師第一層經濟保障為公教人員保險下的養老年金或一次養老給予。過去公保養老金僅有一次請領性質,為了保障私校教師等未有任何年金受益的參加人員,公保法於2014年6月修正施行後,若符合公保相關法令規定者,得請領養老年金。

養老年金按私校教職員的年資及退休時平均本俸計算月給付金額:年資每滿1年即有0.75%的基本年金,加上0.55%的增額年金(合計即1.3%所得替代率)。

舉例說明:若上例的陳老師欲請領公保養老年金,其年資共有25年,退休前10年平均本俸為4萬5,000元,陳老師未來每月可領年金金額為1萬4,625元。

唯其隱憂是,基本年金率(0.75%)計得之退休金額為基本年金,由公保準備金負擔。超過基本年金率計得之退休金額為超額年金,此筆退休金額的支出乃由最後服務之私立學校及政府(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負擔50%,按月分別支給,並負擔財務責任。

按台灣銀行公保處於2020年6月統計,私校教職員平均月給付金額為1萬6,000元左右,這筆月退休金額不但與公立學校退休教師懸殊甚多,且必須分成3部分領取。基本年金由台銀公保準備金支應,超額年金則分別須由教育行政機關與退休前所在私立學校支應,在少子化嚴重衝擊下,若退休教師所服務的學校因停招或其他因素發生財務困難,那1萬6,000元中的21%則可能索取無門。

私校教職員人數僅有5萬多人,聲量向來不高,歷年來歷經多次首開先例的實驗改革。目前老年經濟來源有來自私校儲金的舊制年資與新制年資合計的第二層儲金,還有來自公教人員保險的第一層公保養老年金(或一次金),合計1個月領取的退休金額平均估計約2萬6,000元。在少子化的影響,就學人數逐年遞減,私校經營愈發嚴峻的狀況下,是否私校教職員退休時可以領取全數退休金存有隱憂,此種可能暴露於老年經濟不安全的狀況,值得政府更多關注。


³按2019年退撫離資給付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