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為全世界老化速度最快的國家,長照與失能是每一個民眾未來都要面對的風險,保險公司應趁早建立民眾觀念,並為其做足保障。而老化風險更應該由個人、雇主、政府3方共同努力面對。

  逢甲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郭長榮指出,隨著醫療科技及品質的進步,民眾的平均壽命逐年增加,長壽已然不是新聞。根據內政部統計處數據,2018年臺灣全國的平均壽命為80.69歲,且有逐年上升趨勢,然而臺灣健康平均壽命僅約72歲,代表有近9年的時間需要被照護;加上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少了因國際遷移產生的外籍配偶及子女,臺灣出生率首次低於死亡率。

  種種因素導致人口結構快速轉變,而早在2017年臺灣便已步入高齡社會,推估在2025年,臺灣將轉為超高齡社會。也就是說,到時會有高過20%的人口為65歲以上的老年人。

  國際上以老年人口由7%增至14%的年數代表「老化速度」,根據衛福部資料,法國歷經115年的時間「慢慢變老」,瑞典花了85年,美國將花73年,然而臺灣卻只花了24年,成為全世界老化速度最快的國家;再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扶養比趨勢,2020年平均每4.4位青壯年人口需扶養1位老人,相較於1980年每14.9位青壯年人口扶養1位老人,青壯年人口負擔將會大上許多,未來扶養比的數字更是會快速攀升。

  再從醫療所需費用來看,行政院主計處的國情統計通報顯示,2018年65歲以上高齡者健保醫療費用占38.2%,花費為45~64歲的2.3倍,更為0~44歲的5.5倍,身體老化後,身體狀況會愈來愈多,所需醫療費用自然也就水漲船高。

  醫療的費用增長還不是最巨大的,長照的費用更讓人擔心。日本醫療經濟學者,慶應大學池上直己教授表示,老年人口的老齡化對長期照顧成本的影響比對醫療保健的影響要大得多,如90歲以上老年人的人均健康支出只有65至69歲人群的2.4倍,但平均長照費用是65至69歲人群的44倍。

  種種跡象顯示,在未來「養兒防老」觀念已經不再適用,甚至自身有可能成為子女的負擔,要是家中出現照護需求,晚輩一旦辭職照顧,就算之後狀態穩定了,卻也很難再次回到職場,商業保險中的長照險及失能險的重要性就在此體現。

  然而,根據經濟日報、聯合報系民調中心和台灣人壽合作之「民眾對保險需求變化趨勢調查」,結果顯示雖有81.3%的民眾知道長期照顧險,但僅有30.1%的民眾有實際購買;失能險認知及實際購買的比例則分別為62.3%以及32.8%,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老化風險相關的3大照顧保障

  近年來談及長壽風險,主要有3大保障可以因應,分別為長期照顧保險、類長期照顧保險(特定傷病險),以及失能扶助險。

  長期照顧險主要是分散老化需要照顧及意外失能的長期照顧風險,美國保險公司於1975年在市場上研發出第1張長期看護保險,而臺灣的商業看護保險則是在1995年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首先推出。

  長照險在生理功能障礙的認定是採用巴氏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來診斷;在認知功能障礙部分,如果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為持續失智狀態,且有分辨上的障礙,依臨床失智量表或簡易智能量表評估達中度以上,或是對時間、人物、場地3項認知功能中有2項無法分辨的患者,一樣符合理賠資格。

  傳統長照保險除了保費相對昂貴,一般民眾認為醫療核保及理賠診斷較嚴格外,還會感到較不便的地方是每年申請理賠時,都需要再重新提供一份醫師的診斷證明,也因而時常產生理賠認定上的模糊空間,以致銷售熱度不高。為避免這樣的情形,郭長榮建議可由壽險公會成立公正且經政府認證的第三方診斷機構來認證,以減少理賠糾紛。

  類長期照顧保險主要是針對特定重大傷病進行保障與理賠,保障範圍較限定,主要可以保障有家族遺傳病史,或是有罹患特定疾病的高風險族群的民眾。但因類長照保險不保障意外事故,加上理賠是採取分期給付,民眾較偏愛重大疾病險一次大筆給付的方式,在資金運用上相對有靈活性,於是這類險種就逐漸變得乏人問津。

  而失能扶助險即是一般人較常聽聞的失能險,其不限保戶失能原因是疾病或是意外造成,只端看其是否符合失能等級表中11個等級項目中的內容,只要符合當中的失能標準,便予以理賠。

  失能險之所以成為熱門險種的原因,不外乎金額便宜,再加上理賠機制簡單,用來檢視的失能等級表與勞保所用的一致,對投保民眾來說熟悉許多。然而,失能險在臺灣仍屬於新種商品,推出時的保險費率僅是精算推估,是由再保險公司提供國外的數據估算而來,並無實際理賠的經驗值可供參考。

  保險公司以意外險的角度來設計商品,嚴重低估了因疾病導致失能的可能性,郭長榮表示因疾病如中風、糖尿病引發截肢、過度使用3C產品導致失明等失能,發生率是因意外導致失能的3至4倍。這也讓保險公司陷入了窘境:失能險推出至今僅3年時間,已經陸續出現理賠案例,但數量遠高於原先所預期。

  由於實際理賠值高於假設值,尤其是有最低保證給付期間的失能險理賠金額更是驚人,也因此自2018年底起,已有多家保險公司因再保險公司不願承接此風險,而陸續停賣有最低保證給付期的失能險。隨著停售或調整商品內容,未來相關商品的價格必定會提升、保障範圍縮小,等待期也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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