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生這條漫漫長路上,我們總會因為幾件發生在人生中的重大事件改變心境,抑或是因為這樣的「感同身受」,讓某個理念悄悄在心中萌芽,成為往後人生中的志願或理想。就好比,因自身為身障人士,因此一生致力於為弱勢族群發聲;又比如,因摯愛親人受疾病所苦,深知其中心理與經濟上的壓力,因此致力於推廣保險大愛。
台灣人壽震宏通訊處區經理黃雅萍,其重大傷病險保單客戶比例高達80%,有如此高的銷售比例要從她的「感同身受」說起。黃雅萍自小是外公和外婆拉拔長大,在高中時外公因胃癌過世,雖然年幼的她並不瞭解罹癌的治療過程、照顧心力、所需花費等,卻明白是「癌症」帶走了她摯愛的外公。
隨著人生成長,從就讀大學一路到出社會,這當中黃雅萍的母親、舅媽、奶奶等親人陸續皆有癌症相關病史出現,她驚覺在現在社會中,得到癌症或重大傷病的情形相當普遍。
也因為這些年陸續看著親人和客戶遭受罹病和治療上的種種痛楚,如此被疾病折磨外,還須承擔心理和經濟上的壓力,病人本身和家屬的辛苦皆是不言而喻。在這樣的「感同身受」下,黃雅萍便特別注重銷售重大傷病險,希望身邊的每一位客戶皆能在重大傷病險的保護下,有效抵禦風險來臨時的困境。
重大傷病險,抵禦風險來臨時的經濟風險
當人們罹患疾病的當下,不僅治療費用龐大,若因疾病而無法持續工作,也會斷然失去收入來源,情況就更會是雪上加霜。而保險的意義即在於風險發生時,能夠給予家庭即時的經濟支柱,讓病人能夠安心治療養病,讓家人不必為了醫療費用疲於奔命。
案例①
黃雅萍的一位客戶沒有個人保險,只有公司團險,這位客戶因頭暈和走路不穩而到醫院檢查,一開始以為是腦瘤,但在經由切片診斷後發現是淋巴瘤轉移到腦部,病情窘困。
這位客戶需要做人工血管和化療等積極治療,陸續花費約100多萬元,但因這位客戶只有團險內含的癌症險與重大傷病險,並沒有個人保險,導致理賠金額非常不足,只有40多萬元。
由於這位客戶的經歷,客戶的兒子在此之後主動向黃雅萍聯繫,表示在爸爸生病這段期間的各項花費龐大,除了深感保險的重要性外,也因此意識到自己的保險保障不足,想再規劃更完善的保險,讓未來遇上風險時,自己能夠有足額的經濟支柱。
這位客戶的案例讓黃雅萍深感個險的重要性,團險的部分只是附加的保障,個人保險還是非常必要重視的,在經濟能力許可的範圍內,還是要購置足額的保險來因應這些巨大風險,用理賠來讓風險的傷害與影響降到最低。
黃雅萍補充說明,很多民眾可能還是抱持著「我不會這麼倒楣」的心態,但其實類似的案例比比皆是,只是你知不知曉罷了。若有保險的保障,有了一筆急救金便能接受最好的治療,倘若沒有保險保障,當風險來臨時可能就會因經濟狀況而放棄治療,或是只能用最低限度的治療方案。
案例②
黃雅萍一位客戶在3年前突然與她聯繫,告知她自己罹患了白血病,因此想要申請理賠。這位客戶已經繳了19年的保費,因保單為早期的壽險,其中有一條款為在生存期中,罹患特定幾項的重大傷病會先理賠一筆保險金。
這位客戶因罹病的關係,身體無法自己造血,因而在這3年期間每月皆需要到醫院輸血,需花費大量時間、心力與費用。另外這位客戶也有投保防癌險,因此在後續拿到白血病的診斷證明後,也陸續理賠了防癌險的部分,對於其經濟上可說是一大幫助。
2020年初時這位客戶需要實行骨髓移植,雖然骨髓配對成功,但在移植後還是產生許多排斥狀況,在移植過後客戶不斷進出醫院,最終還是沒有走過這一段路,不幸撒手人寰。
從客戶罹病到逝世的3年間,黃雅萍幫這位客戶理賠了近200多萬元的理賠金,在客戶身故後,也賠了一筆300萬元的身故理賠金,這對客戶的家人來說,真的是一筆極為重要的救命金,因白血病的緣故,這位客戶必須住在有專門醫師與護士照護的療養機構,一個月需花費5萬元,更不用說其他必要的日常與治療支出,龐大的費用難以想像。
因為有保險作為依靠,這位客戶不僅在治療期間沒有因龐大的治療花費拖累家人,在逝世後也留愛給家人,讓在這3年陪伴客戶走過艱辛治療過程的家人能有一筆現金使用,成為客戶留給家人最後的愛。
案例③
2020年黃雅萍有位客戶罹患零期乳癌,雖然是零期癌,但已有擴散到淋巴的部分,治療除了切除腫瘤外,也需要做化療、放療和電療,黃雅萍想起當時聽到如此多的治療過程,心裡也是一陣酸。
這位客戶在治療過後身體消瘦許多,連平常的行走都會稍顯吃力,在化療後也是典型的難以進食、不斷嘔吐,只能靠營養品雞精、牛肉精等來維持所需體力;也因為乳癌有擴散的狀況,所以更必須做一些積極治療,不僅身心靈需要承受治療的痛苦,經濟上又會是一筆龐大負擔。
在初期治療時花費都會較為龐大,因此黃雅萍先為客戶理賠了一筆60多萬元的理賠金。後續客戶每3週就需要化療一次,平均每一次化療都需要花費近10萬元的支出,基本6次化療下,光是化療總費用就已上看幾10萬元。
黃雅萍在2個月內幫這位客戶理賠了100多萬元的理賠金,雖然客戶半開玩笑地抱怨說,可以的話真不想運用到這筆理賠金,但黃雅萍認為,如果避不掉患病的風險,先前買的保險即能發揮效用,提供一筆經濟上的急用金能夠運用,讓客戶能夠安心養病、治療,不用再擔心金錢的部分。
這位客戶因為在罹病後受惠於保險保障,舒緩了家庭的經濟負擔,因此她的先生與孩子在這之後皆同時購買了重大傷病險與癌症險,以防未來發生類似的風險時,未能夠有足夠的經濟保護傘。
黃雅萍強調,可能許多民眾皆有保險,但足不足夠又是另一個問題,重大傷病險內除了包含癌症外,也還有其他常見的疾病能夠給予理賠幫助。許多人都是等到身邊有親戚朋友罹患重病後才發現,原來100萬元的費用遠遠不夠,這時就必須借助保險的力量來分擔罹病後的種種支出,以防不幸病痛纏身時,還得擔憂治療與生活費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