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離婚時,雙方吵得沸沸揚揚,除了互爭女兒扶養權外,前夫孫志浩更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求賈靜雯分配2,600萬元的剩餘財產給他。這則新聞讓大眾驚問:為何豪門丈夫可以向妻子要求分產?
依照《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類,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可再分為「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而由於在一般民眾缺乏法律知識情況下,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夫妻財產制仍舊採取相對保守,夫妻之間未做財產制的約定,所以普遍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
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可以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包括離婚或一方配偶死亡,依據《民法》第一○三○之一條規定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簡單來說,就是剩餘財產金額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剩餘財產金額較多的一方,提出請求兩人剩餘財產差額一半的權利,目的在於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的一方。
回到賈靜雯和孫志浩的案例,孫志浩稱在自家集團上班,月薪3萬多元,年薪僅40 萬元,但賈靜雯婚後依舊拍戲賺錢,另其資產估算上億餘元,所以最後演變成豪門丈夫要求跟妻子分產。
立法院會於2020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民法第一○三○條之一修正草案」,主要就是針對實務上最多人適用的「法定財產制」進行修正。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指的是夫妻「婚後」的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不過也有一些例外,如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產生的孳息利息(如租金、利息收入等),則可計入婚後財產,而婚後財產如果是經由繼承、贈與或慰撫金等,則不計入婚後的財產所得。
請求權時效
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算2年間,或是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離婚或他方死亡)時起算逾5年行使,逾時則請求權消滅。